【信用讲堂】企业信用修复指南
《信用讲堂》是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主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栏目。一期一亮点,精选热门主题,与您分享信用知识,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服务,推动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的秩序,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有利于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对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弘扬诚信的文化,培育诚信的环境,都有重要的意义。每周一、三、五将持续与大家分享诚信故事,普及信用知识,介绍国家信用工作动态,解读信用法规政策等,帮助大家知信、用信。感谢您的关注!
信用知识,为您普及。大家好,欢迎您来到今天《信用讲堂》,我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信用宣传员朱丽颖。
《信用讲堂》是协会信用知识宣传的一项新尝试,每周一、三、五将持续与大家分享信用干货。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今天与您分享的主题是“企业信用修复指南”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失信行为可能导致: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办理贷款、招标采购、市场准入等。然而,很多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并非是主观、恶意产生的,他们对于纠正失信行为、降低失信不良影响、改善自身声誉有着强烈意愿。对于这些情况,失信之后应该如何通过正规渠进行信用修复呢?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信用修复工作正式实行。
信用修复申请人可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或者各盟市信用门户网站申请在线修复,也可去现场受理网点提交资料。
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对于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须向信用网站提供相关身份材料和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公开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并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对于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除参照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要求外,应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并向信用网站提交信用报告,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对于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将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企业信用修复流程简单概括为:
第一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
第二步:选择在线申请修复或查询现场受理网点;
第三步:提交信用修复相关材料
自申请材料提交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进行信用修复审核,经“信用中国”网站审核通过后,将撤销公示。
信用修复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了自我纠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向市场和社会释放包容性和正能量,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守信意愿,帮助信用修复者实现信用资本价值的自我弥补与提升,重塑自身诚信形象,在未来社会资源配置和自身发展中重获机会。
“诚信三冬暖,失信三伏寒”
以上就是今天的《信用讲堂》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听了今天的分享后,对于企业失信记录不知如何修复?企业信用该如何再造等相关问题,欢迎您到学府路191号哈尔滨创业孵化产业园T2楼,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信用修复运营中心,我们将为随时为您解答。
我是本期信用宣传员朱丽颖 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