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讲堂】企业信用修复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08|来源:诚信龙江|专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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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讲堂》是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主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栏目。一期一亮点,精选热门主题,与您分享信用知识,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服务,推动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的秩序,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有利于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对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弘扬诚信的文化,培育诚信的环境,都有重要的意义。每周一、三、五将持续与大家分享诚信故事,普及信用知识,介绍国家信用工作动态,解读信用法规政策等,帮助大家知信、用信。感谢您的关注!


    信用知识,为您普及。大家好,欢迎您来到今天《信用讲堂》,我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信用宣传员朱丽颖。


    《信用讲堂》是协会信用知识宣传的一项新尝试,每周一、三、五将持续与大家分享信用干货。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今天与您分享的主题是企业信用修复指南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失信行为可能导致: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办理贷款、招标采购、市场准入等。然而,很多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并非是主观、恶意产生的,他们对于纠正失信行为、降低失信不良影响、改善自身声誉有着强烈意愿。对于这些情况,失信之后应该如何通过正规渠进行信用修复呢?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971日起,信用修复工作正式实行。


    信用修复申请人可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或者各盟市信用门户网站申请在线修复,也可去现场受理网点提交资料。


    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对于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须向信用网站提供相关身份材料和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公开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并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对于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除参照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要求外,应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并向信用网站提交信用报告,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对于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将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企业信用修复流程简单概括为:


    第一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


    第二步:选择在线申请修复或查询现场受理网点;


    第三步:提交信用修复相关材料


    自申请材料提交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进行信用修复审核,经信用中国网站审核通过后,将撤销公示。


    信用修复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了自我纠错、改过自新的机会,向市场和社会释放包容性和正能量,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守信意愿,帮助信用修复者实现信用资本价值的自我弥补与提升,重塑自身诚信形象,在未来社会资源配置和自身发展中重获机会。


    诚信三冬暖,失信三伏寒


    以上就是今天的《信用讲堂》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听了今天的分享后,对于企业失信记录不知如何修复?企业信用该如何再造等相关问题,欢迎您到学府路191号哈尔滨创业孵化产业园T2楼,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信用修复运营中心,我们将为随时为您解答。


    我是本期信用宣传员朱丽颖 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