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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我省印发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12|来源:|专栏:诚信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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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日前,我省印发了《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过5至10年,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评价制度更加健全,到2035年,基本形成具有黑龙江特点、富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评价体系。

《方案》提出,要完善教育生态考核评价机制,列出负面清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应完善幼儿园分类评估体系,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要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制定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制定我省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方案》要求,要把师德师风摆在考核首位,建立师德师风教师个人档案,落实教师荣誉制度,开展师德典型表彰、师德故事宣传等活动。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发布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设立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教师坚决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有偿补课与介绍生源、收受礼品礼金、言行不当、学术不端等问题。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来源: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