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 “信易+医保”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各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现将《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信易+医保”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
“信易+医保”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0)17号)、《牡丹江市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实施方案》的精神,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易+医保”系列项目为载体,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力度,积极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
牡丹江市城区全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对象。
二、试点内容
(一)建立信用档案。全面归集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参保对象基本信息,对接牡丹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数据,通过对信用信息的整理、加工,建立医疗保障领域信用档案
(二)信及时公开。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列入公开事项,及时向牡丹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开展信用评价通牡丹江市公共信用信平台,整合定点机构、参保对象各类信用信、采用大数据分析模型,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形成合信用评分。
(四)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定点医药机构减少监管频次,对信用状况较差的定点机构,增加抽査频次,加大监管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服务对象开展“诚信医保主题实践活动”宣传活动,增强诚信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信易+医保”工作的意义,共同推进“信易+医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人员,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海报、布置展板挂图、开展法律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信易+医保”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信用建设的影响力,共建共享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四、激励措施
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采取以下激励优惠政策措施:
1.在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表彰;
2.办理医保业务时可享受“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
3.年度基金预算总控指标在原设定条件预算基础上增长0.51%
4.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适当减少检查频次
5.评定结果适时推送至牡丹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多部门联合激励对象
6.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展医保新政策业务试点;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激励措施。
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