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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全面推进落实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发布时间:2022/04/14|来源:|专栏:诚信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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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哈市各部门明确工作目标,认领重点任务,出台相应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今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基础。

日前,市住建局先后出台《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办法》、《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办法》,对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注册建造师和勘察设计等5类企业及个人进行综合信用评价。依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设AAA、AA、A、B、C五个等级,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类监管、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工作评先创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加以综合运用。

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哈尔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哈尔滨市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按企业经营范围及特殊药品、冷链药品、普通药品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分三类、二类和一类监管类别,实施分类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哈尔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开展环保企业绿、蓝、黄牌评价,2021年对166家重点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其中绿牌159家,蓝牌7家,无黄牌企业。

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监管效率,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它们正处在发展初期,可能会产生潜在问题。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有利于发挥科学有效监管的作用,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其留出发展空间,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助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