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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深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20|来源:|专栏:诚信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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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监管质效,实施行业的分类监管,按照《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黑金规〔2021〕2号)通知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2021年度的评级工作。
一、评级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市共有31家小额贷款公司参加评级,为了保障此次评级工作顺利实施,保障评级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我们做了大量的评级前的准备工作。3月份下发了评级通知,各公司按照通知要求,将初评所需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初步审查后,对资料不完备的公司督促补齐,调取各公司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进行分析,将现场审查与日常报表数据相结合开展评级。原定计划是4月份开展初评,因受疫情影响,延期至5月份。
二、评级的意义及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的评级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部门识别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评级工作,对促进小额贷款公司采取差异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起到重要的参考。另外,监管部门也将以监管评级为指导,坚持政策激励和监管约束相结合,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做强做优,实现“分类监管、扶优限劣、正向激励、规范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出台后,要建立长期的工作机制,将是监管中的常规工作。我局非常重视此次的评级,对评级的各项准备工作尽量做到认真细致。评级工作全部结束后,我们会将评级结果进行公示,今后加强与市场监管、法院、公安、银保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起信息共享和违法行为告知协作机制,共同合作,促进小额贷款行业持续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