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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黑龙江共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323条

发布时间:2020/07/22|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专栏:省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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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自2019年7月国家统一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标准正式实施以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多措并举,优化服务模式,积极推动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营造诚实守信环境添能蓄势。


开行“直通车” 畅通信用修复“最后一公里”


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对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规则和流程进行了规范。针对信用修复流程“一口受理”的转变,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线上修复平台,大力推行“一网通办”。


为实现企业信用修复“零见面”、“零跑腿”,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信用黑龙江”网站进行了改版,专门设置了信用修复栏目,发布《信用修复指南》,详细标明各类失信行为的修复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告知企业相关政策。同时,设置专用信用修复咨询电话,指导企业在线开展信用修复申请和提交材料。


为保障市级初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审批效率,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全省各市(地)组建了信用修复审批专班,通过微信群进行日常工作沟通衔接,及时督促市(地)工作人员对本辖区信用修复信息进行审批。


修复“当日毕” 保障企业信用及时修复


疫情期间,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出“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压缩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等十项措施。为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信用修复,在满足修复条件的前提下设置了“绿色通道”,积极协调国家公共信用中心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快速审核、快速办理,帮助企业获得国家政策支持。2020年上半年共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323条。


在信用修复办理过程中,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秉承“一日事 一日毕”的宗旨,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将修复后的行政处罚信息撤销公示。疫情期间信用修复完成时限从国家规定的“自申请资料提交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至1天,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信用修复主体权益。


开启“小闹钟” 精准提示失信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为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自身信用状况,提升失信主体信用修复主动性和自觉性,我省依据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比对结果,以省营商局为主体,面向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定期定向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信用修复提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目前已完成首批提示短信发送,共发送提示信息9300余条。